合格教師教大班 私幼嘆窒礙難行
幼托整合超過十年,若班級內有五歲以上幼兒,幼兒園最遲應在明年8月、114學年以前,每班至少配置一名持有合格教師證的幼兒園教師,以利幼小銜接。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本報資料照片
幼托整合超過十年,若班級內有五歲以上幼兒,幼兒園最遲應在明年八月、一一四學年以前,每班至少配置一名持有合格教師證的幼兒園教師,以利幼小銜接(幼兒園到小學)。隨着時間加近,許多私幼擔憂,連教保員甚至職務代理人員都找不到,要去哪裡找足夠的合格教師來教大班。爲此,有園所鼓勵園內教保員取得師資學分,或申請以教保員「代理教師職」的方式解決。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一○一年通過規定幼兒園有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大班),配置之教保服務人員,每班應有一人以上爲幼兒園教師,十年大限的寬限期將屆,明年八月就要實施。違者開罰六千至六萬元,並可按次處罰,最重可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設立許可。
中華幼兒協會理事長蘇傳臣表示,這項規定對於公立幼兒園可能沒影響,但是對於私立幼兒園會有非常大的衝擊,因現場人力難覓,窒礙難行。
蘇傳臣表示,幼兒園年輕教師不來,流動率也高,現在師資缺乏更嚴重,明年怎麼施行,國教署應「把師資找出來」。
他還提到,檢視法條可發現,寬限期僅限「幼托整合前由託兒所改製爲幼兒園」的教保員,幼稚園改製爲幼兒園的教保員並不適用,也就是說,如果大班沒有一人以上爲幼兒園教師,過去以來早就應該被罰,但是,中央或地方政府卻長期視而不見,原因就是無力解決師資缺乏的困境。
文教總會主委黃正雄表示,教保員跟教師在教學專業上,不因身分不同有差異,在聘不到教師的情形下,許多私幼目前只能以教保員「代理教師職」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