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馨集團前營運長林思宏酒駕判3月 用這些條件換緩刑

禾馨集團前營運長林思宏詐保遭起訴又酒駕 ,用這些條件換緩刑。(中時資料庫)

知名婦產科禾馨集團前營運長林思宏,去年因詐保6700多萬遭北檢起訴,今年4月10日凌晨又傳出他酒駕在麥帥二橋遭警方查獲,酒測值0.62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法官要求進行保護管束,6個月內須支付公庫20萬並向指定機關提供30小時義務勞務。

據瞭解,北市警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員警在4月10日凌晨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凌晨2時57分在麥帥二橋下堤頂大道處,查獲林思宏滿身酒氣,酒測值高達0.62,林供稱自己在信義區餐酒館與友人喝酒,心存僥倖開車返家,警訊後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禾馨集團前營運長林思宏詐保遭起訴又酒駕 ,用這些條件換緩刑。(中時資料庫)

林思宏事後也緊急在臉書發表12字道歉文,「深刻反省,非常抱歉,絕不再犯」。

禾馨集團當時也發出聲明致歉,不過強調林已未擔任營運長一職,就是診所一般醫師,「對此深感震驚和憤怒,引起大衆關注浪費社會資源,診所感到非常遺憾與抱歉並將深切反省,禾馨向來嚴格規範醫師切勿觸法,已啓動內部稽覈機制及懲處措施,進行最嚴格之懲處。再次向社會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