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韻玲前夫沈光遠酒駕再犯 判刑3月罰金18萬

沈光遠(左三)憑藉豐富資歷,頻上節目暢談音樂之路。(圖/緯來提供)

記者潘慧中/綜合報導

資深音樂製作人沈光遠3月6日凌晨酒駕,遭警方攔查酒測值達0.98毫克,並依公共危險罪名移送法辦,他上週出庭認罪,因曾有酒駕前科,6日遭臺北地院判3月徒刑罰金18萬元新臺幣全案可再上訴。

沈光遠出庭坦承酒駕,但中途曾返回辦公室休息,而後想起隔天要陪老婆買菜,才又開車,不料卻在車上睡着。6日臺北地院宣判結果,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新臺幣,併科罰金9萬元新臺幣,沒想到陪愛妻代價竟是18萬!

▲音樂人黃韻玲已和沈光遠離婚4年。(圖/取自黃韻玲臉書)

事實上,沈光遠並非第一次酒駕,他早在2006年就曾因酒駕遭警方攔查,當時酒測值達0.63,獲緩起訴處分。如今酒駕再犯,他在庭中也向法官保證「以後會更加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