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黑政規〔2024〕1號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省政府決定從2024年5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爲三檔。第一檔:哈爾濱市區(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除外)、大慶市區爲2080元;第二檔:哈爾濱市呼蘭區及阿城區、齊齊哈爾市區、牡丹江市區及綏芬河市、佳木斯市區及撫遠市、雞西市區、雙鴨山市區、七臺河市區、鶴崗市區、綏化市區爲1850元;第三檔:哈爾濱市雙城區、伊春市區、黑河市區、大興安嶺地區,全省其他各縣(市)爲1750元。
二、調整後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爲三檔。第一檔:哈爾濱市區(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除外)、大慶市區爲19元;第二檔:哈爾濱市呼蘭區及阿城區、齊齊哈爾市區、牡丹江市區及綏芬河市、佳木斯市區及撫遠市、雞西市區、雙鴨山市區、七臺河市區、鶴崗市區、綏化市區爲17元;第三檔:哈爾濱市雙城區、伊春市區、黑河市區、大興安嶺地區,全省其他各縣(市)爲16.5元。
三、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本次調整後各地要積極採取措施,多種渠道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宣傳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政策。要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並依法處理違法行爲,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7日
來源 | 黑龍江政務
編輯 | 李楠
審覈丨 谷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