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男屏東國小校園誘殺前女友 檢方起訴並求處重刑
屏東高樹鄉2月間發生的誘出前女友到國小校園,再殘忍殺害命案,檢方日前偵結認定主嫌王信手段兇殘,視人命如草芥,惡性重大,影響社會治安甚巨,亦使被害人家屬傷痛欲絕,因此依殺人、毀損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狠男王信仁不滿女友分斷連絡,竟將她誘出再兇害棄屍,檢方偵結起訴並向法院求處重刑。(圖/本報資料照)
檢方起訴指出,被告王信仁與邱姓被害人原系男女朋友,因被害人提出分手斷絕聯絡,竟基於殺人犯意,於106年2月8日晚上,在社羣網站上新創帳號聯絡被害人,佯以社團外出唱歌名義誘騙被害人外出,再於同日晚上9時許,雙方在屏東縣高樹鄉某國小校園內會面後,被告即持童軍繩扼勒被害人頸部,並持水泥磚塊砸擊被害人頭部,繼持水果刀捅刺被害人胸部、腹部以殺害被害人,致被害人當場死亡。隨後被告爲湮滅證據,復將被害人之財物毀損丟棄。嗣於翌(9)日上午6時許,爲晨起之民衆發現被害人陳屍處而報警處理。
檢察官獲報後,迅即於當日密集進行屍體相驗、解剖、訊問相關人士、指示蒐證,經查得被告涉案,即簽發拘票交警拘提被告到案,訊後聲請羈押裁準。解剖鑑定結果,被害人致命傷爲頭部撕裂傷失血,兩側頸動脈出血,胸、腹部刀傷達15處,胸部一刀刺穿心臟,一刀刺穿肺臟,腹部多處刺入腸子,深度甚達脊椎。
檢察官審酌被告僅因被害人提議分手即預謀殺人,誘騙被害人見面後立持預備之水果刀、童軍繩予以殺害,手段兇殘,處處致命,殺意甚堅,視人命如草芥,惡性重大,影響社會治安甚巨,亦使被害人家屬傷痛欲絕等情,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