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督導銀行錨準“五個基本條件” 合理滿足地產項目融資

財聯社2月26日電,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今日發文稱,已聯合當地住建部門印發通知,建立以城市政府分管領導爲召集人,各監管分局與當地住建、自然資源、稅務等部門參加的會商平臺。研究制定城市融資協調機制的落實辦法、實施細則,及時共享各部門信息,定期研究分析房地產市場形勢,對房地產項目逐個甄別研判,提出可給予金融支持的項目清單。督導銀行機構錨準“五個基本條件”,做好審覈把關,合理滿足項目融資需求;建立盡職免責制度,加強案例宣傳,充分保障協調機制穩健運行。(財聯社記者 彭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