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推動住房“以舊換新” 不再審查購房者資格條件
本文轉自:人民網-湖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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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長沙4月18日電(記者吳茜薇) 4月18日,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關於支持居民購買改善住房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即日起,全市範圍內“以舊換新”購買新房的,可按照“認房不認貸”政策,享受首套房首付比和按揭利率優惠;購買新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原有基礎上上調最高貸款額度;同時不再審查購房者資格條件。
《通知》指出,爲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趨勢和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變化,滿足居民多層次多樣化購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高質量發展,特做出以下通知:
一、“以舊換新”購買新房的,可按照“認房不認貸”政策,享受首套房首付比和按揭利率優惠。
二、購買新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原有基礎上上調最高貸款額度。
三、不再審查購房者資格條件。
四、通知自2024年4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