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90萬跟拍妻外遇 徵信社3個月沒成效 法官判賠235萬
高雄地方法院。(本報資料照)
郭姓男子懷疑妻子有外遇,以9.5萬元委託徵信社幫忙調查,業者有拿出妻子與他人互動親密的影片,郭男決定再花280萬元請徵信社繼續蒐集證據,先給了250萬元報酬,郭男多次確認進度,但後續業者也拿出2段影片及3張照片,郭男決定中止合約,並提告要求還235萬元,高雄法院法官,認爲徵信社只有派員盯哨48天,因此扣掉工資等費用,判徵信社應返還23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2年11月21日,郭姓男子因懷疑妻子可能外遇,於是花了9.5萬元請徵信社幫忙,徵信社於隔年1月拿出一段影片,內容是與另名男子互動親密的畫面,郭男決定加碼請徵信社繼續蒐集證據。
郭男與徵信社簽約後,並陸續先支付250萬元,但郭男苦等2個多月,最後只拿到2段影片和3張照片,郭男認爲徵信社辦事不利,提出解約要要求返還費用,但徵信社不肯,雙方因此鬧上法院。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徵信社稱,派人跟蹤的人事費用爲每小時爲800元,且徵信成本還包含監視設備成本,及調查、分析出軌對象行蹤、交友範圍等資料等時間成本,還須承擔法律上風險,280萬元符合市場行情,不應賠錢給郭男。
法官發現,在履行契約的3個月期間,徵信社派員叮哨48天,且所提出跟監影片,多數影片時長均不超過1、2分鐘,影片內容不外乎是上下班影片,且妻子平時都是走路上下班,沒有開車或坐車,跟蹤她的人力和設備成本不高,扣除掉徵信社的人事開支等費用,判徵信社應返還235萬元給郭男。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