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倒「姿勢」有眉角?高雄女因滑倒提告寶雅 卻因姿勢敗訴
高雄孟姓女子在寶雅階梯滑倒,卻因跌坐的姿勢有別以往的滑倒姿勢,因此敗訴。(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孟姓女子今年1月3日在寶雅賣場下階梯時滑倒,孟女認爲寶雅沒有做好防滑措施,纔會害她在下樓梯時滑倒,因此要求寶雅負責150萬元的損害賠償。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寶雅表示孟女當天走樓梯方式非一般行走模式,纔會「跌倒」,法官認爲,依監視器畫面來看,孟女的「跌倒」姿勢確實與「滑倒」有別,因此判孟女敗訴,可上訴。
孟女前往寶雅購物,在下樓梯時,因爲右手拿着較大型的商品,因此左手扶着階梯扶手慢慢往下走,不料在走到第3階樓梯時,卻突然滑倒,導致孟女跌坐在第2階階梯上,這一跌導致孟女左膝肌腱斷裂。
孟女認爲,寶雅賣場的地板是磁磚材質,容易滑倒,卻沒有明顯凹槽或任何凸起措施,無法發揮止滑作用,更無貼上止滑貼等防護措施,纔會害她滑倒,因此提起損害賠償,要求寶雅賠她醫療診治費用、購買醫療用品費用、就醫期間交通費、薪資損失、精神慰撫金等金額共15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寶雅提出監視器畫面,供稱孟女在下樓梯時,左腳似乎就已經沒力,身體已出現重心失衡狀況,又因爲右手拿的物品,孟女無法及時扶着扶手,纔會慢慢跌坐在階梯上;而且從監視器畫面就可以看出,孟女本身上下樓梯的方式有別於一般正常人行走模式,可知孟女原本腳部的承受力就不足了,並非樓梯未防滑而「滑倒」。
法官認爲,孟女下樓梯時左腳膝蓋就呈現彎曲姿勢,身體纔會順勢往右傾斜,而在下到第2階階梯時,孟女右手便放開扶手,身體纔會「跌坐」在第2階階梯,孟女跌坐到第2階同時,上半身先是往後傾,又往前傾,孟女的左腳也從彎曲狀態變成伸直,右腳則踩到1樓的地面上;整個「滑倒」過程跟一般的滑倒方式有別,因此判孟女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