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買學位學倫惹議再一樁 林志潔:畢業要件應多元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爆發嚴重學倫案,陽明交大特聘教授林志潔說,花錢買學位這類扭曲事件一再發生,應回溯到學位授予多元化的討論。本報系資料照。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教授唐惠欽、王嘉男,被控收受賄賂協助學生找人「代筆」碩、博士論文,助學生取得碩、博士學位,橋頭地檢署偵辦後,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聲押,是臺灣首起用收賄罪辦的學倫案件。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表示,此案較爲特別是因爲有明確對價關係,可能有整本代寫的疑慮,纔會以該法辦理。而林志潔也指出,花錢買學位這類扭曲事件一再發生,應回溯到學位授予多元化的討論。

針對層出不窮的學倫事件、在職專班頻頻惹議,臺灣教育平臺秘書長許冠澤指出,社羣上打着論文「校正」明示、暗示論文代寫的廣告猖獗,教育部應追查,不應放任這樣的行爲演變成一種商業模式,何況今天是教授成了收賄者。許冠澤表示,教育部早就針對學位授予法進行修正,讓學位授予及學制更彈性多元,但事實上,多數的大專院校可能都還不熟悉學位授予法的內容。

林志潔說,因應教育學科的多元,畢業要件應依不同學生羣體而制定,尤其以畢業目標明確的在職專班學生來說,求學目標是爲了加強實務專業,就應該依現行教育部學位授予法給予學生多元的畢業方式,若有了彈性的機制,學生又何須花錢買學位?

林志潔指出,以陽明交大科法所爲例,彙編論文畢業方式,學生可以彙整就讀碩士過程中發表的論文,成爲最終的畢業成果。林志潔說,各校系可以思考,需要的是有社會影響力的產出,還是冷冰冰、躺在圖書館的論文?若是目的爲培育專業人才,就該從畢業要求調整,制定出最符合當代不同羣體學生所適用的畢業要件,纔不會讓高教的學倫爭議一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