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置地:簽訂20億元融資,貸款期限三年

1月23日,華潤置地(01109.HK)公告稱,華潤置地與貸款人簽訂融資函件,涉及金額高達20億元(或等值港幣),貸款期限爲三年,自華潤置地接納融資函件之日起計算。

此次融資函件規定華潤集團需履行特定履約義務,以保持在華潤置地的最低持股比例。華潤集團作爲華潤置地的最大股東,持有約59.55%的已發行股本,需維持至少35%的實益擁有權及控制權,並有能力控制華潤置地股東對董事會董事的任命。若國務院國資委不再爲華潤集團至少50%股本的實益擁有人,則構成違約事件,一旦發生持續的違約事件,融資函件項下的所有應付款項將立即到期並需償還。(澎湃新聞記者 李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