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妻子偷客兄 狠夫潑油焚妻判9年
陳男懷疑妻子另結新歡,憤而潑油焚妻,3日被高等法院依家暴殺人未遂、強盜等罪判9年有期徒刑。(本報資料照)
陳男被逮捕送案。(本報資料照)
基隆市54歲陳男,因爲與老婆感情不佳而分居,今年1月在路上看到妻子與另1名男子走在一起,於是心中的小宇宙頓時爆發,隨即埋伏在妻子住處,朝她潑汽油點火,導致陳妻的頭部頓時被燒成「火球」,陳男還藉機搶走妻子身上的6萬5000元,經基隆地院判決並上訴後,高等法院3日判陳男9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妻子結縭10多年,育有1子,一同在市場經營小吃攤,但後來因爲經常吵架而分居;而在今年1月6日,陳男行經市區時,撞見妻子與1名男子走在一起,當場氣炸,立刻要求和妻子離婚。
陳妻於3天后,正準備出門前往戶政事務所和陳男辦理離婚時,殊不知陳男已埋伏在她家樓下,當着面潑了她一身汽油,並用打火機點燃,導致她的頭、臉及身體,瞬間全都燒起來,陳男當下根本不管妻子死活,只顧「趁火打劫」,將妻子包包內的6萬5000元偷走落跑,鄰居見狀後嚇得報警。
事發當時,鄰居用滅火器幫助陳妻滅火,救護車也火速到場搶救,不過仍造成陳妻呼吸道和肺部燒傷等器官衰竭,頭頸部、雙上肢2度以上灼傷,全身面積灼傷程度達30℅,陳男也被移送法辦。
「我錯了!請原諒我!」陳男出庭時坦承犯行,並不斷聲稱自己已知錯,從今以後會改過自新,希望獲得妻子及法官原諒,請求減刑輕判。不過基隆地院法官認爲,陳男不顧往日夫妻之情,下手兇殘,事後還搶錢落跑,將他依家暴殺人未遂、強盜等罪判9年有期徒刑,經上訴高等法院後,仍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