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警察一個公道 通緝犯拒捕上國道被撞死 檢方不起訴
▲彭嫌爲躲避警方追緝,衝上國道奔跑,造成後方車輛紛紛躲避。(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苗栗警分局在2018年2月11日查緝三義鄉雙湖村三角山盜砍林木案件時,警方當場逮捕劉姓及古姓嫌犯,但另一名嫌犯彭慶堂,爲躲避警方追緝,竟翻過圍牆跑到國道中山高速公路三義路段,先逃竄至北上車道沿路肩逆向行走,沿路攔車想要搶車,因而不慎被後方車輛輾斃,家屬分別控告警方和小客車駕駛過失致死,但苗栗地檢署認爲並無過失,裁定不起訴處分。
警方表示,當時正在查緝盜木案,嫌犯發現警方出現,四人當場鳥獸散,警方隨即逮捕劉姓及古姓嫌犯,另有兩嫌脫逃,其中一位就是彭慶堂。爲了躲避警方的追緝,彭嫌竟翻過鐵絲網,衝上國道一號北上車道,再沿着路肩逆向行走,再冒險穿越南下車道。攔下一輛自小客車並攀附在車左側,緊抓後視鏡不放,駕駛驚恐立即往外車道駛去,只見彭男疑似體力不支,先被捲入車底輾過後,再被一旁車輛撞上。
▲彭嫌因體力不支翻落車下,當場被後方來車輾斃 。(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而彭慶堂妻子與哥哥,認爲是警方在追緝時,造成彭嫌的死亡,因而控告小客車黃姓駕駛,和一名巴基斯坦籍的駕駛過失致死,連帶控告警方業務過失致死,但檢察官認爲彭慶堂是通緝犯,林姓警員是依法執行職務查緝,而查緝過程中,並無對彭嫌施以任何強制力或逼迫行爲導致車禍發生;彭嫌是因劫車攀爬車輛不慎所造成的意外死亡,與林姓警員無相當因果關係,故裁定不起訴。
另外檢察官也認爲,兩名駕駛是因爲彭嫌突然闖入國道劫車,一般人確實難以閃避,更不知彭嫌會攀爬其他車輛並因而摔落道路,更難以注意及防範,因此認定黃姓駕駛、巴基斯坦籍有過失致死罪嫌,也裁定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