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會決議 先看環差再說
陽明山保護區變住宅區六之六開發案,除被監察院糾正多次,更遭當地居民與環團抗議違反環境影響評估,超挖土石方量、開挖馬路、私接污水管,要求直接廢除環評、恢復原狀並處罰失職人員。北市環保局11日舉行環評委員會,蒐集開發單位與環團等各方意見,最後決議先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後,再審查討論決定。
此案位於北市士林區永公路245巷34弄,申請開發面積約54公頃,1996年通過環評,但卻在2002年遭民衆檢舉,原環評覈定挖填土石方25萬立方公尺,卻違法超挖達58萬立方公尺;環團更發現,還開挖9條6米寬馬路,且私接污水管線、計劃將污水排入公共衛生下水道。
但後續因工程需求,2007年變更變成土石方58萬方立方公尺,開發單位因尚未完成土石方量變更,即施作污水管線、增加土方量,2017年僅被環保局開罰30萬元。重畫會(開發單位)地主代表表示,重畫會400多名地主都是依法有據纔去做,過程中也許有疏失,但都接受政府指導改進,盼環評會指引明確的解決之道。
草山生態文史聯盟理事長文海珍指出,此案違法事實,還包括陡坡上的建築違反山坡地開發建築要點、聯外交通更會造成堵車。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秘書長方儉則痛批,污水管就像把被法院判死的開發案,裝上「葉克膜」,讓後面的財團可藉機「活摘器官」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