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籲垃圾減量 反對處處焚化爐
環境部宣佈在115年底達成裸露垃圾妥善處理目標,各地環保局長簽名宣示。記者曾原信/攝影
環境部長彭啓明昨與地方縣市環保局長共同宣示,二○二六年底前,透過掩埋場的整理整頓、覆土、打包及防災等措施,解決全臺垃圾山。不過環保團體直言,環境部不應只是強調掩埋和打包,也反對焚化爐遍地開花的作法,源頭減量纔是垃圾處理的最大關鍵。
看守臺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焚化爐如果要興建,期程可能會拉到六年,所以增建焚化爐的作法緩不濟急,而是要回歸到既有的處理設施,如果垃圾源頭不減量,很難在兩年內就解決垃圾山,目前堆置垃圾量約七十四點五萬噸,但如果把已經壓縮打包的垃圾量也算入的話,共約一○○萬噸。
謝和霖說,焚化爐每年正常焚燒營運天數約三三○天,一○○萬噸如果要在一年內處理完,每天要處理約三千噸,以沒有焚化爐的南投縣爲例,南投縣垃圾暫存量廿六萬噸,露天垃圾約十三萬噸,其他縣市一天要留給南投縣的焚燒量能約七八七噸,如果分三年消化,每天約二六○噸,因此三年可能會是比較合理的目標。
謝和霖說,未來幾年能處理垃圾的焚化爐會愈來愈多,但既然目前垃圾堆置壓力已經開始減緩,政府就應該要好好把施政資源挹注在垃圾減量和循環利用,否則只會造成更多環境問題和民意反彈。
綠色和平減塑專案負責人張凱婷指出,垃圾山問題凸顯的是垃圾生產過量,環境部不應只是強調掩埋、打包,更重要的是要同步提高重複使用的政策與經費,才能真正減少廢棄物;同時,環境部除了要求民衆做好垃圾分類,也應針對焚化設施訂定總數上限,創造有利減量、循環的環境,不然廢棄物問題演變成處處焚化爐,形成下一個環境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