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景茂列京華城案被告交保 林亮君:應與這份公文有關

臺北市府前都發局長黃景茂涉圖利京華城交保500萬元。記者張宏業/攝影

京華城容積弊案延燒,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列圖利罪被告,今晨以500萬交保。臺北市議員林亮君指出,黃景茂從證人改列被告的關鍵,應與2020年9月21日的一份公文有關,他雖在公文中表明京華城送來的容積率相關草案「適法性有問題」卻特別提到「爲爭取時效」召開專家學者會議,研議獎勵的合理性與合法性。

林亮君說,其中的問題在於爲什麼都發局會如此積極協助一個私人改建案?積極到要爲他們召開專家學者會議的程度?另外,爲什麼公文中特別提到「爭取時效」?

她說,回過頭看京華城案時序,京華城獲得建照的日期是2022年10月18日,也就是柯文哲卸任之前的一個月。倘若柯文哲卸任之前,京華城建照仍然沒有核發,新市府恐怕會在都委會議或是專家學者會議中,因適法性問題擋下京華城草案。

林亮君說,合理推測,當時都發局的這份公文,以及其中所提到的「爭取時效」,恐怕就是京華城爭取容積獎勵的關鍵。也就是說若沒有柯文哲、彭振聲、黃景茂等人在柯市府任期尾聲大開綠燈,這換算市值200億的容積獎勵,就沒辦法進到京華城口袋。

臺北市議員林亮君提供京華城案公文。圖/取自林亮君臉書

臺北市議員林亮君提供京華城案公文。圖/取自林亮君臉書

臺北市議員林亮君提供京華城案公文。圖/取自林亮君臉書

臺北市議員林亮君提供京華城案公文。圖/取自林亮君臉書

臺北市議員林亮君提供京華城案公文。圖/取自林亮君臉書

臺北市議員林亮君提供京華城案公文。圖/取自林亮君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