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在押五被告 臺北地院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
合議庭今(27)日凌晨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杜宜諳攝)
臺北地檢署26日偵結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弊案,依貪污等罪起訴柯等11人並將柯等5名在押被告移審。臺北地院分案由重金庭法官許芳瑜受命承審,與審判長江俊彥、法官楊世賢組合議庭審查在押被告是否續押,合議庭今(27)日凌晨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李文宗除偵查中200萬元之外,加保800萬元、彭振聲以500萬元交保、沈慶京以4000萬元交保、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
合議庭26日下午經閱卷後,決定由審判長江俊彥在第7法庭負責審理柯文哲的接押庭,於晚間7點30分開庭。受命法官許芳瑜在第1法庭負責接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於7點30分開庭。陪席法官楊世賢在第17法庭接押柯前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前臺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於6點30分開庭。
柯文哲開庭時,對於沈慶京1500萬元賄款部分堅稱不曉得,「這個問題我已經被問了4個月,這個檔案是誰做的我不曉得,無法回答。我很確定沈慶京沒有交付我1500萬元。」
柯文哲說,自己和沈慶京有談話,但內容沒印象,「我只知道他沒有跟我講容積率的事情。」對於210萬元部分,柯坦言:「這件事情是我被關在監獄看報紙纔看來不曉得這件事情。沈慶京什麼都不要做,我們就是給560%,那個就是我們的底線。」
彭振聲表示,已被偵訊32次、出庭24次,該講的他都講的,他也都認罪,自己有低血鈉症狀,且有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押了4個月身體狀況很不好,希望法官能夠給予500萬內交保。
彭振聲說,京華城相關會議,包括文字、錄音、直播都留有證據,他不可能再有辦法串供、翻供,該說的他都已說過,而且已經認罪,希望可以獲得交保。
李文宗仍堅持不認貪污罪,表示京華城都更過程,他在北捷,所有京華城會議他從未過問、參與,也沒人指證他有接洽及收過錢,希望法官給予交保。
李文中表示,任職捷運董事長,擅長產業管理,柯把他當成功能性諮詢角色,就是詢問大方向,細節執行的事他幾乎不過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