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 湖北一男子是重刑犯,將2個女兒囚禁房間,強迫她們賣自己
人類處於神與禽獸之間,時而傾向一類,時而傾向另一類,有些人日益神聖,有些人變成野獸,大部分人保持中庸。
在道德、倫理的約束下,一個人也能制約自己的慾望,但人性過於複雜,並非所有人都有這種覺悟,湖北一男子是重刑犯,將2個女兒囚禁房間,強迫她們賣自己;俗話說虎毒不食子,更何況人乎?然而黃軍卻違背倫理,踐踏道德,觸犯法律,親手將自己送進了牢籠。
黃軍,湖北人,時年42歲,小學文化;上世紀90年代跟着老鄉外出打工,因好吃懶做,經濟收入一直很低,在外打工期間更是染上了PC、賭博的壞毛病,每個月的工資也只能維持一個人的開銷,一家老小全靠妻子一個人養活。
黃軍跟妻子一共有兩個女兒,大女兒小雅、小女兒小婷。
黃軍重男輕女,一直認爲生女兒就是賠錢,遲早都是別人的女兒;出於這種想法,黃軍沒有供養兩姐妹讀書,而是讓他們跟着妻子在家務農;黃軍脾氣大,喝醉酒還會動拳腳,妻子也不敢忤逆他的意思。
2003年某日,黃軍趁妻子外出,讓大女兒小雅陪他喝酒;小雅炒了菜,怯生生的坐在一旁低着頭不敢說話;幾杯酒下肚,黃軍脾氣又上來了,衝着小雅大吼大叫,看着頗有姿色的小雅,黃軍頓生邪意。
他拉着小雅走進了臥室,實施了QJ行爲,並恐嚇她如果敢說出去就打死她;年僅14歲的小雅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聽着父親的恐嚇她也只能乖乖聽話;在接下來的一段日子裡,小雅總是被黃軍拉進臥室……
黃軍的不軌行爲,讓小雅先後兩次懷孕,母親覺得“家醜不可外揚”,也不敢聲張,只能偷偷帶着女兒打掉孩子;母女兩人的隱忍,更加刺激了黃軍的歹心,他甚至退掉了一樁又一樁的婚事,想要“霸佔”小雅。
黃軍好吃懶做,花錢又大手大腳,家庭經濟拮据,他又打起了別的主意。
2009年黃軍跟妻子說,小雅已經長大了,該跟着他一塊外出賺錢養家了,他不顧妻子的阻攔,強行將小雅帶到了浙江;從未出過遠門的小雅,對眼前的一切都非常陌生,她只能先跟着黃軍。
他將小雅帶到了一家休閒店,教她“接待”客人,任憑黃軍怎麼勸說,小雅死活都不同意;見女兒忤逆自己,他氣得又動了拳腳,又將小雅關在房間裡面餓了整整一天一夜,還威脅小雅,如果她不聽話,就活活打死她。
沒有母親的庇佑,小雅更加不敢反抗他,只能先答應他的要求“接待”客人,黃軍讓小雅每天最少要做五六次生意,一天賺五六百元,如果賺的少了,她就要捱打。
客人的“要求”讓小雅生身心俱疲,精神和身體的狀態一直處於崩潰邊緣,她無數次的想要逃跑,可是又該逃到哪裡去呢?小雅向客人打聽外面的世界,每次做完“生意”她都會留下一點小費。
2010年10月,小雅從店裡面偷偷逃了出來,一個人跑到了海寧,在他人的介紹下進入了服裝廠打工;雖然每天都很累,但總算是過上了正常人的生活,她給母親打了一通電話,報了平安,她沒想到,這一通電話再去將她送進了魔窟。
黃軍所有的經濟花銷都來源小雅,女兒這一跑,他連酒都喝不上了,黃軍又返回老家,想帶未滿16歲的小婷外出“打工”,又從妻子口中逼問出了小雅的下落。
他帶着小婷來到了休閒店,先是將其QJ,隨後又讓小婷“接待”客人,穩住了二女兒,黃軍又找到了大女兒小雅,她再次被帶到了休閒店,兩姐妹成了黃軍的“賺錢工具”,而這次,逃跑的難度增加了。
如果小雅逃跑,就必須要帶上小婷,要是她跑了,黃軍只會變本加厲的虐待妹妹,就算她不爲自己考慮,也要考慮妹妹;小雅多次跟父親說,先攢一筆錢,回家開個店,可是黃軍不肯,用毆打,威逼小婷跳樓等手段繼續讓小雅、小婷做生意。
一次又一次的“接待”,讓小雅、小婷徹底崩潰,小婷的精神狀態不是很穩定,有時還會說胡話,小雅再也不想過這種生活了,2011年5月,小雅逃出了休閒店,這次她跑進了警局,先警方求助。
小雅、小婷兩姐妹的遭遇讓人心生憐憫,更是氣憤黃軍的所作所爲,警方迅速出動,黃軍在一所裝修相對豪華的公寓裡被抓獲。
面對兩個女兒的指控,他堅稱不知道,認爲是女兒自願賣Y供他生活,他沒有強迫,也沒有毆打;警方進行了調查走訪,收集了相關證人證詞,面對種種鐵證,黃軍無奈的低了頭,承認了自己的行爲。
他涉嫌QJ罪、強迫賣Y罪。
根據《刑法》規定:違背婦女意志,採取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生關係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強迫賣Y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黃軍先後QJ了小雅、小婷,案發時,兩人均爲未成年人,應當從重處罰,由於本案涉及到未成年人,不宜公開,最後的結果未知,但黃軍的犯罪性質極其惡劣,等待他的也將是法律的嚴懲。
回顧本案,黃軍的妻子多多少少也有一些責任,若是她能反抗丈夫,或許就不會釀成這種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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