彗星案 緊急成立飛彈第一營

圖爲勝利女神飛彈。(本報資料照片)

美國提供勝利女神屬於「緊急軍援」,所以由美國軍人操作,然而假以時日,這些裝備也需要國軍自行操作與維護,這也需要合格的人員。

民國47年9月10日,陸軍總司令彭孟緝上將與美軍顧問團團長杜安(Leander L. Doan.)會議結論,美國將會正式提供臺灣勝利女神飛彈,也提到部署地點、人員條件、訓練流程等細節。彭孟緝上將指定張德溥上校(後任臺大少將總教官)爲飛彈營籌備主任,並優先遴選陸軍官校27期,一些英文好的畢業生做爲儲備人才。

首批勝利女神部隊爲一個飛彈營,其下有4個連(ABCD連),營部設臺北縣泰山鄉,A連在三芝,B、C連在林口,D連在楊梅。根據歷史資料,4個飛彈基地,林口的2處是國軍負責建構,淡水與楊梅基地由美軍建構,其中以楊梅基地最早完成,於民國47年10月26日首次試射飛彈,也是在臺灣的第一次飛彈試射。

由於空防緊張,每個飛彈連是以12小時雷達警戒、12小時待命、12小時休息的方式運作,可見其辛苦程度。

遺憾的是,前文提到的首批來臺的美軍勝利女神部隊指揮官-格林柏格營長,卻在隔年(民國48年)因槍支問題命喪臺灣。報導稱,格林柏格在自己的房間內頭部中槍,子彈是手槍子彈,送醫後不治。至於中槍原因至今也不完全清楚。

民國48年8月15日,美軍將勝利女神飛彈移交給國軍,原本的ABCD連,也就改叫1234連。雖然主要操作士更換爲國軍官兵,但還是留下許多美軍顧問協助國軍繼續操作與維護裝備的畫面,在本書當中,就收錄許多這些美軍顧問的照片。(四之二;摘自《神箭陸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