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店6爐全開 女員工洗菜突中毒昏迷 負責人逆轉無罪

火鍋店6爐全開女員工一氧化碳中毒,負責人二審逆轉無罪。(本報資料照片)

2016年蔣姓女子在火鍋店廚房洗碗、洗菜時,因6具爐火全開,且廚房窗戶緊閉,氣溫悶熱,空調又損壞,空氣無法流通,使廚房瓦斯外泄無法散去,她吸入過多一氧化碳而中毒受有中毒並神經精神症候羣,火鍋店王姓女負責人遭起訴,一審被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刑8月,二審逆轉改判無罪。

王姓負責人遭起訴指控,對於火鍋店負有使空氣流通之注意義務,並應注意保持廚房及餐廳環境之通風,以避免瓦斯外泄之一氧化碳無法排除,而使勞工於廚房洗碗、洗菜或顧客用餐發生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身體不適之情形,王女卻未注意違反規定。

檢方指控,王女未提醒勞工注意在火鍋店2樓工作之過程,應開啓部分門窗,並隨時加以檢查,避免造成爐火燃燒不完全產生一氧化碳,她違反職安法、職安設施規則等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發生事故,涉犯業務過失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