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乘客竟將大鍋具戴在頭上 警:依法開罰

臺南市一名機車乘客昨晚搭機車行經北區西門路、公園南路口,將大型不鏽鋼鍋具倒扣頭部,有人將此事PO上網,引起許多路過民衆議論說:「這樣可以嗎?」還有人認爲並不安全 。警方今天說,影片中機車乘客將鍋具倒扣頭部,如查明未戴安全帽,可依道交條例第31條第6項處500元罰鍰。

陳姓市民說,這樣雖然搞笑,萬一發生車禍,頭部可能被撞上造成二次傷害,並不安全。林姓女子表示,這樣做可能爲了一時方便,要將新買的鍋具帶回家,但並不安全。

臺南市警五分局立人派出所所長顏水和表示,影片中機車乘客將鍋具倒扣頭部,如查明未戴安全帽,可依道交條例第31條第6項處500元罰鍰;另附載物品超過肩部,將依同法條第5項規定,機車附載物品不依規定,處以300元罰鍰,警方將確認違規事實後依法舉發。

警方另呼籲民衆,騎乘機車應戴安全帽,載運物品,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規定,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10公分,以確保安全。

臺南市一名機車乘客昨晚搭機車行經北區西門路、公園南路口,將大型不鏽鋼鍋具倒扣頭部,引起許多路過民衆側目。圖/翻攝自Threads帳號「nai__yun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