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男抹布蓋車牌問路 獨行女好心報路卻被襲胸

(示意圖/Shutterstock)

基隆1名39歲藍姓男子,今年初深夜騎機車經過新北市瑞芳區某國小時,看見1名女子單獨行走在路邊,竟先用抹布掩蓋車牌,再假借問路後對女子襲胸而逃逸,女子受到驚嚇後向警方報案,經調閱監視器後查緝到案,基隆地院依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藍男於民國2023年1月12日23時47分許,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瑞芳某國小前時,見一成年女子獨自行走於路邊,竟意圖性騷擾,先以破抹布遮掩機車車牌以躲避查緝後,騎乘機車至女子旁假借問路,並於女子指路完畢欲離開而不及抗拒之際,徒手觸摸女子之胸部,經女子報警,始查悉上情。

法院審酌,審酌被告爲逞一己私慾,趁告訴人不及抗拒之際爲性騷擾行爲,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之觀念,造成告訴人身心受創,所爲實有不該;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然未取得告訴人諒解;考量被告犯罪動機、目的、手段;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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