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節/南海仲裁結果 確定不利我國漁民無疑
▲屏東漁民自組的「護島船隊」25日晚間抵達太平島海域。(圖/海巡署提供)
海牙常設仲裁法院裁決認定太平島爲「礁岩」,不可主張200海浬專屬經濟海域後,國內出現一種說法,認爲因爲所有南沙羣島都被認定是「礁岩」,都不可主張200海浬專屬經濟海域,所以從此以後,太平島附近的海域都會是公海,各國漁民可以自由捕魚,因此我國漁民權益並未受損。
然而這種說法,完全忽略了一個重點,南沙羣島離我國的本土很遠,但離越南與菲律賓的本土不遠,菲律賓本土的諸多島嶼面積遠大於南沙羣島,不可能被降格,所以仍然可以在南海擁有部分專屬經濟區。那麼往後依照仲裁結果我國因爲太平島被降格,就無法在南海劃設專屬經濟區,可是越南和菲律賓仍可以從他們的本土開始畫,不幸的是,菲律賓本土有個巴拉望島,距離太平島才僅199.6海浬,所以從該處起劃後,將把太平島12海浬以外海域涵蓋,此後我國漁民若想進入這片海域捕魚,就要菲律賓同意,否則菲律賓可以驅趕、扣留我方漁船,逮捕漁民,索要罰款,甚至可能遇到當初廣大興號事件一樣的蠻橫作風,直接射殺我國漁民。這樣怎麼會沒有影響?
▲菲律賓與中國的南海糾紛不斷,聯合國法庭判決太平島是礁岩。(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做爲一般民衆,本身或親朋好友都不是漁民的話,可以覺得事不關己無所謂,可是做爲政府,有義務盡最大的努力保障每位國民合法正當的權益。民衆或許因爲忙,或許因爲不瞭解,或許因爲沒興趣,不願意聲援漁民,這都很好理解,可是卻有些人有閒功夫散佈不實的論述防止其他人同情漁民,就未免太匪夷所思,不管認同的是中華民國還是臺灣國,都沒有理由主張在確定可以獲得其他更重要的國家利益前,就先傻傻的放棄南海的漁場或資源,否則宣稱愛國、愛臺灣,所爲卻像是賣國之舉。
●作者季節,臺大政治研究所碩士, 臺北市議員助理,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