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東岸商場 NET請求所有權被駁回
基隆地方法院昨判決駁回NET主張擁有東岸商場2樓至4樓所有權。聯合報系資料照
基隆地院庭長周裕𬀩說,法官在判決中並未認定增建物所有權屬基隆市府,只駁回NET對所有權的請求,雙方若仍有爭執可再上訴。
前市長林右昌任內辦理東岸地下停車場招商,大日公司得標,取得二○一六至二○二○年經營權,並有優先議約權。大日引進NET爲協力廠商,在增建二至四樓後,由大日經營地下停車場,NET經營地上商場。五年租約期滿後大日續約三年,可經營至二○二三年底。
謝國樑二○二二年十二月上任,市府隔年審議認定大日未符合優先續約權資格,年底重新招商,NET參加甄審,但由微風集團勝出。
市府、大日、NET三方展開法律戰,市府去年辦理點移交作業爆發衝突,是釀成市長罷免案導火線之一,多件官司中,最受矚目的是商場二至四樓產權歸屬。
法官指出,基隆市府與大日簽訂營運契約後,大日與NET公司再簽訂租賃契約,爲「提升開發規模」,由市府爲起造人辦理拆除、申請建照、使照等改建行政作業;大日負責規畫,NET爲協力廠商負責施作;大日同意以免計租金、減少租金等方式,支付NET所墊付工程費,但NET無證據證明付費增建,就取得原始所有權。
另因NET仍佔用一樓空間營運,市府提出反訴;法官認爲營運契約因期滿而消滅,判NET應騰空一樓門市。NET律師陳義文表示,在判決確定前,因NET已提供九千萬的假處分擔保金,市府仍不得進行改裝、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