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千萬獎金 雲林打擊綠能犯罪平臺啓用
雲林地檢署與雲林縣政府共同成立打擊綠能犯罪平臺,並祭出千萬元檢舉獎金。(張朝欣攝)
雲林地檢署與雲林縣政府爲達能源轉型、環境永續的政策目標,13日共同成立「雲林地區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協調聯繫平臺」,並提供最高1000萬元檢舉獎金;雲林縣長張麗善則強調綠能政策「3不3要」原則,才能讓綠能案場與在地共存共榮。
「雲林地區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協調聯繫平臺」會議,由張麗善與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共同主持,並邀集經濟部能源局、環保署督察總隊、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雲林科技大學等產、官、學共同與會,齊聲宣示「綠能減碳、雲林永續」。
雲林地檢署表示,之前偵辦雲林縣口湖鄉鄉長林哲凌等人,藉故向綠能業者分別收取350萬元、400萬元不等款項,妨害綠能產業發展。
雲林地檢署爲提升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的量能,特別成立此協調聯繫平臺,由主任檢察官陳淑蓉擔任執行秘書,與相關單位建立聯繫窗口。
對於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的相關犯罪,雲林地檢署呼籲民衆勇於檢舉,檢舉人姓名必予保密,所檢舉的案件若涉有貪瀆不法,最高有1000萬元獎金。
張麗善指出,縣府長期推動綠能產業進駐,其綠能政策以「3不3要」爲原則,包括不影響農漁業發展、不影響觀光產業及環境發展、不違反國土計劃相關目標及規範;要產業發展及地盡其利、要尊重民意及保護縣民、要充分就業及繁榮地方。
張麗善說,在民意支持以及保護縣民的基本立場上,縣府支持一地兩用、地盡其利,以期永續經營且帶動地方發展,盼平臺成立能有效遏阻綠能產業犯罪情事,併兼顧國土計劃、觀光發展、環境保護、地方民意,藉此促進產業升級,共同創造更多的加值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