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發出建議 又要抓好落實——石家莊金融法庭兩份司法建議得到全面落實

爲切實做到“抓前端、治未病”,推動金融糾紛源頭預防,近期,石家莊金融法庭針對金融審判工作中發現的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經營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分別向金融監管機構發出兩份司法建議。建議發出後,石家莊金融法庭堅持“沒完沒了抓落實”,多次與被建議單位溝通協調,做好督促落實工作。目前,該兩份司法建議的落實情況均得到積極反饋,並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兩份司法建議緊密結合金融審判實際,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貸前審查不詳實、簽訂合同時未盡到提示說明義務、金融消費者知情權保障不充分、信息化風險防控能力待提高、缺乏有效催收和金融機構調解主動性不足等突出問題,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北監管局發出了《關於防控信貸風險、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司法建議書》,涵蓋了嚴格貸前審查流程等六項內容。針對典當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超範圍、超地域經營、利率、費用不合理、中介業務不透明、催收行爲不積極等突出問題,向石家莊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出了《關於規範金融市場秩序、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司法建議書》,包括加強行業自律,進一步樹立依法合規經營理念等四項內容。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北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高度重視,對司法建議進行了專題研究,並結合各自監管職責認真加以落實。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北監管局及時印發了轉發司法建議書的通知,對轄內銀行機構落實司法建議書提出了明確要求,要求各級監管部門結合司法建議書意見建議,全面加強日常監管,督促銀行機構全面落實司法建議書意見建議。對於整改不到位、業務投訴量大、造成惡劣影響等情況,依法採取監管措施。同時就進一步強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金融糾紛綜合治理、金融普法宣傳等提出具體要求。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結合司法建議內容,要求地方金融組織全面梳理、逐項覈實在經營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共性問題和漏洞,全面排查地方金融組織風險隱患,堅決防範治理地方金融組織超範圍經營、高利放貸等各類違法違規問題,並提出要持續完善監管協同機制,強化監管能力建設,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切實把風險隱患和金融糾紛防範化解在萌芽狀態。

石家莊金融法庭成立以來,已先後發出13份司法建議,均得到及時落實和反饋。不斷完善司法建議工作機制是石家莊金融法庭堅持能動履職,主動融入社會治理,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金融糾紛的有益探索。今年以來,石家莊金融法庭新收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1.35%。司法建議得到金融監管部門的積極迴應和有效落實,生動體現了金融司法與金融監管的協同治理機制正在逐步完善,金融糾紛源頭預防和金融風險監測防控更加精準、高效,石家莊金融法庭正在與金融監管機構持續凝聚助推省會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合力。

來源:石家莊橋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