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約審查落幕後 NGO積極督促政府落實國際專家建議
兩公約國家報告第三次國際審查期間,民間團體於場外開講,直指政府並未落實兩公約。(翻攝畫面)
太極門長期以來以文化交流在全世界推展愛與和平,呼籲人人遵從良心指引,創造全人類大家庭的團結與和諧。(翻攝畫面)
兩公約國家報告第3次國際審查會議已落幕,多個民間團體直指政府並未落實兩公約,與官方宣稱歷次國際審查委員所提的意見與建議都逐步實踐的狀況有落差。5月15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21個民間團體,共同舉辦「落實兩公約良心護人權」線上論壇,檢視國際審查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並呼籲政府應落實改革,也呼籲人民要更積極勇敢堅持,人權才能真正實現。
現場節錄國際審查實況,國際審查委員William Anthony Schabas提到,2017年結論性意見建議兩公約應被納入憲法,但看起來並沒有成真。Heisoo Shin認爲臺灣的法官,不管是在哪個層級,都必須要了解兩公約如何應用。Virginia Bonoan-dandan談到她總是在問臺灣如何看待《世界人權宣言》,這是她第3次來臺灣,但沒人願意回答,沒人對《世界人權宣言》感興趣。她認爲人權的普遍標準和原則,不需要法律知識就可以理解,也就是待人如待己(就是愛),這是人權的全部意義所在。
聯合國訂定每年5月16日爲「國際和平共處日」,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表示,地球村的每位世界公民都是生命共同體,若能傾聽良心的指引,以利衆的廣大心胸,包容與接納異己,同時將資源共享,創造全人類大家庭的團結與和諧。以慈悲之心互相關懷,以感恩之心互助合作,每個人在工作、生活及教育皆以良心爲本,並做好良心典範,讓良心教育從小紮根,透過身體力行培育下一代養成包容與尊重的美德,以慈悲大愛促進全球的和平與團結。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志龍指出,國內有蠻多司法的不公、假案整肅、枉法裁判,都沒有被制裁與究責,像太極門案、919竹北事件及陳青旭案,陳青旭案中行政執行署明顯用假照片當查封證據,如此簡單的案子,如果法院還可以做出枉法判決,臺灣的司法就非常堪憂。人民需要更積極勇敢堅持,人權纔會真正落實,要實行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立法、行政、司法機關都要互相尊重,就會締造愛與和平與真正有人權的國家。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逸南提到,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法學院國際法與人權教授Manfred Nowak這次是第3次來臺灣,2013年時臺灣官員跟他說,酷刑已在臺灣絕跡。Nowak不以爲然,他希望把禁止酷刑公約的酷刑罪訂到刑法裡。陳逸南舉例,像侯寬仁檢察官做了這麼多酷刑的事情,到現在沒有受到懲罰,還有2020年919竹北黃姓志工媽媽事件。臺灣陪審團協會副理事長張靜律師表示,臺灣的執政者都很怕酷刑的明文規定,因爲對他們的濫權違法造成極大的威脅。他呼籲讓酷刑成爲刑法中的重要條文,這是非常重要的人權指標。
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表示,國際審查第一天他看到志工在場外舉牌表達和平訴求時,警察就拿着麥克風說:「舉牌是違法的。」這個畫面真的很諷刺,凸顯國際人權審查就是官員做假、作秀的場合。
助理教授倪伯煌表示,國際審查委員就集會遊行法提出違反公政公約第21條,請政府說明爲何從2016年迄今還沒有通過修法?政府官員回答,該次修正案全案於立法院進行政黨協商,行政官員與立法委員意見歧異,所以無法繼續討論。倪伯煌指出,以目前執政黨的席數佔大多數,如果有心要去落實人權公約,保障人權的話,爲什麼沒有讓它通過?
佛教衛星慈悲電視臺臺長法藏法師表示,臺灣政府對宗教就是結構性的迫害,並且是文化性的傷害。人們非常需要心靈的撫慰,這種是國家做不得到的。國家對宗教有3個義務:1、尊重,尊重宗教的傳統與內在信仰,這是不能被窺探的;2、保障,宗教可能受到侵害、歧視或侮辱,因爲它是弱勢,國家應該予以保障,這是國際上要求國家對宗教的義務;3、履行,國家應履行宗教在國土中合理正常的堅強發展基礎,否則就是怠忽職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