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夫恐嚇收屍!她忍29年拉拔小孩讀醫學院離婚 兒:媽媽很痛苦

兒子說,爸爸媽媽無法支付他的生活費時,就會言語暴力國中時有一次爸爸拿菜刀威脅媽媽給他錢。(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婦人阿美化名)結婚後飽受丈夫家暴,還遭恐嚇「血債血還,請參考一下妳的畜牲犯行」,她忍了29年終於受不了,訴請離婚。她一手拉拔長大讀到醫學院的兒子證稱,「他們沒有住在一起,也不相愛,無法互相扶持,在一起會讓媽媽很痛苦,我尊重媽媽的決定。」法官判準離婚。

判決指出,阿美和丈夫結婚後育有一子,目前已成年。她控訴,和丈夫個性差異甚大,遇有爭吵,就被施以言語恐嚇,其中有4年和丈夫分居,後來基於孩子成長考量,決定再次共同生活,卻又因對方不願分擔家庭開銷及生活瑣事,屢起爭執。

阿美指控被告曾於爭執時持菜刀恐嚇,向她丟東西、把她鎖在門外,致她的恐懼焦慮感再度復發,經診斷爲情感性精神疾病,甚因而領有重大傷病卡;後因兒子已成年,雙方再次分居至今,期間除偶爲孩子事宜聯繫外,已形同陌路

阿美說,某次被告與兒子因事不愉快,竟傳送「…你問我怎麼處理,通知媽媽準備收屍,血債血還」;她向對方表達離婚之意,竟被恐嚇「血債血還,請參考一下妳自經的畜牲犯行。」

謝婦忍了29年終於離婚。(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阿美表示,被告長期無穩定工作,未能分擔家計,生活開銷及小孩就讀醫學院學費均由她負擔,雙方常爲此發生爭執,被告對小孩也會言語暴力。

兒子到庭證稱,爸爸長期工作不穩定,爸媽常爲家庭經濟問題吵架,爸爸曾用媽媽名義借貸,到現在媽媽還沒有還完;他國高中以後的生活費、學費還是都由媽媽負擔。

兒子說,爸爸因媽媽無法支付他的生活費時,就會言語暴力,國中時有一次爸爸拿菜刀威脅媽媽給他錢,「我認爲他們的婚姻名存實亡,他們沒有住在一起,也不相愛,無法互相扶持,在一起會讓媽媽很痛苦,我尊重媽媽的決定。」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被告多次對原告子女出言恐嚇,雙方更因而分居,迄今已逾5年未共同生活,宛如兩個個體分別存在,婚姻所欲達到互相照顧、扶持之重要基礎盡失,難以期待其等婚姻關係長久穩定與健全。

法官表示,被告未曾到庭表示意見,難認其主觀上尚有意重建兩造婚姻,是兩造客觀上已無共同生活事實,主觀上亦無維持本件婚姻之意欲,其等婚姻自屬難以維持;而該破綻事由之發生,起因於被告未穩定工作、不分擔家庭生活費用、屢對原告及子女出言恐嚇,被告應負較大責任,因此准許離婚。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