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男扮私密處保養顧問網路誘9女拍裸片 16歲少女也受害

嘉義方法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董男3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呂妍庭攝)

一名董姓男子,3年多來在Instagram社羣中,假扮成女性,還自稱是私密處保養及網購顧問,對網路上的女網友都自稱是姐姐,以金錢爲誘惑誘騙9名女子裸體影片供他觀賞,其中一名還是16歲少女,嘉義地方法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董男3年有期徒刑,賠償少女40萬元,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董姓男子以暱稱「烏瑪_萱」當成Instagram軟體代號,不但大頭貼照片使用女性照片,介紹欄位顯示其爲私密處保養行銷顧問、網拍代理、賺錢方法多多可來詢問、女孩秘密女孩話題,向A少女佯稱其爲女性,提供得以分享服飾鞋子、包包等產品貼文賺錢之方式取信於A少女,讓對方真的以爲他是女性,且自己拍攝全裸狀態之影片是產品業務內容

A少女就依照董男指示,以手機自拍方式製造穿着制服後脫下至全裸狀態,再穿上內衣褲之影片1段,並以Instagram軟體傳送與董男。

董男在社羣軟體上,以「會想賺錢嗎?我缺小幫手?」、「我們就會有服飾、鞋、包、保養品等產品,請您做分享貼文,底薪3000元,論件計酬」、「姐姐相信妳,但是這是公司規定」、「其他女孩也是這樣」、「妹妳先拍好嗎?我真的不好交代」、「因爲姐姐我每天都要呈報進度」等話速使A女拍攝裸體影片,使A少女誤認被告爲年紀較長之姊姊,且拍攝裸露身體之影片與上開分享貼文方式賺錢。

A女向法官表示,她看對方的IG上貼文,有貼私密處保養、網拍代理這方面的貼文,就相信對方真的有這些工作。對方在對話中自稱是姊姊,也就認爲他是女生,而且他的IG上除了產品以外,就都是「烏瑪_萱」的照片。當時雖然有懷疑爲何要拍內衣褲,但後來自己想說工作就是這樣子,對方既然要求就照做。

董男辯稱,自己有徵選內衣女模的想法,只是還沒有做。被害人有9人,A女是最後1個拍攝影片、照片的女生,從第1位到A女,大概經過3年期間,第1位也是用應徵模特兒之方式,請對方拍照片、影片。董男坦承,對這些女性起色心,沒有實際要做拍攝內衣模特兒的事情,會以「烏瑪_萱」當暱稱並用女生的圖片作爲大頭貼,是想讓那些女生更容易相信上鉤。

法官審酌,董男爲滿足私慾,竟以詐術使A少女陷於錯誤而自拍猥褻影片,事後坦承犯行,且與A女、A女母親達成調解並依約給付賠償金,最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董男3年有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