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8萬誘包養少女!淫男拍性愛片後不付錢人間蒸發
高雄地方法院。(本報資料照)
姚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結識16歲少女,聊天過程中得知她想買冷氣,姚男提議以每月8萬元包養她,前後共發生4次性行爲,姚男還傳訊嫌棄「妳要有8萬的價值」,邀少女合拍性愛影片,但事後姚男不給錢搞消失,高雄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兒少法判姚男徒刑2年4月。
姚姓男子於2022年6月期間,從交友軟體上認識1名16歲少女,雙方聊天時,他傳訊給少女「要拍照給我看看吧」、「身材」、「拍沒穿的」等訊息,成功拿到少女裸露照片不夠,他得知少女想買冷氣,即開口說要包養對方,只要每月與他發生3至4次的性行爲,就會給少女5至8萬元的包養費,少女也答應,雙方就在汽車旅館發生關係。
隔沒幾天,2人又發生了2次性交易,後來雙方因時間喬不攏,姚男更傳訊「但次數也我覺得妳以後很難配合」、「妳要有8萬的價值」等訊息,後來雙方又完成2次性交易,甚至還拍下性愛影片,未料最後他卻沒付錢,還搞失蹤,少女憤而報警。
高雄法院審理後,他以25萬元與少女達成和解,考量他以金錢引誘、佯稱將給付對價詐術與少女性交易,又拍攝性交行爲影片,對於少女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均有不良影響,被依犯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1年8月。又犯以詐術使少年爲有對價之性交行爲罪,共5罪,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