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貓明年列應登記寵物 動團、飼主表示贊成

農業部預告修法,明年8月1日起,公告指定貓也比照犬爲應辦理登記的寵物。動保團體與飼主基於動物福利和飼主責任的強化作爲,表示樂觀其成。圖/飼主張先生提供

農業部近日預告修正「指定犬爲應辦理登記之寵物」草案,規定明年8月1日起,家貓也應辦理寵物登記。動保團體與飼主基於動物福利和飼主責任的強化作爲,表示樂觀其成。

臺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理事長王唯治今天指出,臺灣家貓的數量正在快速增加,對於農業部將貓公告爲應辦理登記的寵物表示贊成。加上流浪貓的數量也相當多,雖然和狗比起來,貓在造成社會困擾如交通、追人、排泄物等問題較少,不代表就沒有問題,貓如果沒有被管理,在動物福利上與狗相比還是有落差。但政府的政策還是偏向產業發展面,真正動物的保護進度還是有待加速。

文化大學動物科學系教授王淑音也表示贊成,她說,現在寵物犬貓的地位相同,強制登記就是要落實飼主責任和後續的追蹤,一旦有了追蹤才能在動保制度上得以落實。

寵物業者李先生說,寵物登記不能說百分百能杜絕流浪貓在外繁殖,但在流浪貓的減少下一定會有作用,畢竟登記就是讓飼主多一份責任,與其說是寵物登記,不如說是「飼主登記」。

飼主張先生表示,飼主責任相當很重要,讓貓能夠被強制寵物登記其實是種保護,其實當養貓人數開始變多的時候,這樣的措施就應該推出,對於農業部的預告修正是認同的;但也有飼主Z小姐認爲,曾聽說植入晶片讓貓生病受傷,自己仍偏向現行家貓採自願登記和打晶片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