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儲能設備檢驗 強化產品安全

因應全球節能減碳並配合太陽光電等再生能源使用,鋰電池儲能設備使用率逐漸增加,並進入家庭及社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爲確保家用儲能設備及電力轉換系統安全,將其納入應施檢驗範圍,並在113年12月20日正式公告。

標準局說明,考量鋰電池設備安全風險性較高,如未符合檢驗規定,恐因鋰電池品質不良導致熱失控引發事故。家用儲能設備及其電力轉換系統爲新興產品,首重安全性,爲保障使用安全,該局邀集相關公協會及廠商召開3場次說明會,與會代表無反對列檢意見,因此規劃納入應施檢驗範圍,產品需符合電氣安全、電磁相容、併網安全等規範,也特別強化鋰電池應具備耐受熱失控的防延燒能力,以降低事故風險。

標準局表示,家用儲能設備檢驗範圍爲電池容量20度電(kWh)以下,電力轉換系統檢驗範圍爲容量20kW以下,具備雙向電力傳輸功能或具連接轉換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者,自115年7月1日起,應完成檢驗程序後,才能輸入或運出廠場。自公告日起,業者即可進行檢驗,如提早完成檢驗程序並取得商品驗證登錄證書者,即可提早標示「商品檢驗標識」。

標準局呼籲廠商落實商品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相關商品時,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並由原廠指定的合格電器承裝業者評估安裝。相檢驗規定置放於標準局網頁「焦點消息」之「業務公告」項目,可上網查詢或撥打(0800)007-123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