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資料利用退出權明年上路 石崇良:先推動試行計畫

健保署長石崇良指出,「衛生福利資料管理條例」上路時間具迫切性,明年8月須完成,目前僅剩下一年時間,因應法規即將上路,明年將推行試行計劃。記者沈能元/攝影

健保明年邁入第30年,目前資料庫累積龐大國人醫療資料,並運用於學研方面,但臺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等7位民衆,提出健保資料庫供學術研究使用,違反法律保留與比例等憲法原則。憲法法庭於2022年8月宣告部分違憲,3年內應完成修法。衛福部目前已預告「衛生福利資料管理條例草案」,預計8月底前送交行政院審議,並於立法院9月會期進行立法,明年8月必須上路。

臺灣醫藥品法規學會今天舉辦「衛生福利資料管理保護與應用論壇」,與會的衛福部次長周志浩表示,外界對於,健保資料運用的開放及限制,有如汽車的油門、煞車如何拿捏,各有期待,但資料管理必須是有效運用、安全的機制,以照顧病人及相關產業。

健保署長石崇良指出,健保每年就醫申報紀錄高達3.5億筆,含每日門診約100萬筆、住院1萬筆資料,健保醫療影像倉儲資料庫數量更達71億筆,「衛生福利資料管理條例」上路時間具迫切性,明年8月須完成,目前僅剩下一年時間,爲因應法規即將上路,明年將進行試行計劃。

石崇良說,大法官指稱健保資料使用違憲有二大面向,第一、資訊隱私權保障應修正健保法,如今採用制定專法解決,以規範實質內容,包括申請對象、程序及使用資料的管理、約束等;第二、欠缺退出權的行使,因申請退出的對象爲個資所有權人,這應如何處理,也加以訂定,如原始醫療資料於健保資料庫仍會保存,但目的外使用可以拒絕。

不過,仍有例外條件,不允許退出者如罕病、傳染病患者的醫療資料,以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患者爲例,健保給付基因治療高達4900萬元,希望對於治療成效,可以有更多的人加以追蹤、研究,造福更多患者,而這些流程及作業方式將於明年新制上路前先予以試行。

石崇良說,往後法規若開放產業利用、技術開發等,將納入分類項目供民衆選擇,包含醫療資料的申報費用、檢驗檢查、醫學影像、醫療照護計劃明細及承保資料等項目,而非以全部都拒絕提供的選項,協助產業進一步發展。

衛福部社保司司長劉玉娟說,目前已預告「衛生福利資料管理條例草案」,預計8月底前送交行政院審議,並於立法院9月會期進行立法討論,明年8月底前必須上路。

此外,目前積極推動次世代基因檢測(NGS),爲建構多元化生物資料庫,衛福部也正研擬「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修正草案)。石崇良表示,期待朝向三大重點修法,第一、因應生物資料庫多元生態,制定完善的治理規範,明定納入生物資料,包括基因、醫學影像,並新增生物資料、衍生物名詞定義。

第二、提升生物資料庫整合串連及運用,如新增生物資料整合平臺、中央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制度;第三、完善巨量生物資料的管理,包括規範巨量生物資料,如基因資料等蒐集、利用等事項。石說,當法規更爲完備,以利找出癌症危險因子,供精準檢測與新藥研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