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法合力化解糾紛,老人的贍養費有了保障

“按照調解協議,10月的贍養費應該到賬了吧?”“已經給了,不光10月的到賬了,就連11月的也一併提前給我了。”近日,江蘇省射陽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戴琴回訪信訪老人欒某並瞭解其近況。

今年7月的一天,欒某來到射陽縣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滿面愁容地向檢察官訴說心中的“結”。戴琴接訪後瞭解到,74歲的欒某與妻子育有二子一女,妻子患上帕金森綜合徵後生活不能自理,且需常年治療,老兩口全靠妻子的殘疾人補貼維持生活。此前,經居委會調解,三個子女每月各支付400元贍養費,但大兒子支付兩個月後就不再履行贍養義務。欒某氣不過,來到射陽縣檢察院提出追索贍養費支持起訴申請。

“欒某夫婦平時和大兒子住在一起,按理說感情應該更親,怎麼反而疏遠了呢?”帶着疑問,戴琴實地走訪調查發現,欒某與大兒子一家的關係很早以前就出現了裂痕,居住過程中,細小的生活摩擦日積月累,最終變成了不可調和的矛盾。欒某的大兒子認爲父母偏心弟弟家,自己不受重視,還要承擔更多贍養義務,認爲不公平。

“都是我的孩子,我哪有什麼偏心的做法呀。”面對大兒子的質疑,欒某老淚縱橫。贍養老人是子女應盡的義務,善待老人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辦案中,戴琴一面積極調解欒某夫婦和大兒子一家的矛盾,一面協助欒某夫婦準備相關證據材料。今年8月,該院審查後認爲,欒某夫婦均年過七旬,體弱多病,基本喪失了勞動能力,無經濟來源,符合檢察機關支持起訴條件,遂依法向法院發出支持起訴書。

“兩代人的生活理念不同,難免發生矛盾,你也是即將要做爺爺的人了,更要爲自己的孩子樹立榜樣!”在法院組織的訴前調解會上,戴琴對欒某的大兒子說道。在法檢兩院的共同勸解下,欒某夫婦和大兒子達成協議,自9月起,大兒子每月25日前支付贍養費400元,如未按期足額履行,欒某夫婦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辦案檢察官說

“贍養費不是簡單的經濟糾紛,其背後折射的是親子關係和家庭關係。我們在辦案中不能讓血肉親情淪爲純粹的金錢關係,在維護老人合法權益的同時,還應積極引導家庭成員樹立正確價值觀,促進家庭關係和諧穩定。”射陽縣檢察院檢察官戴琴說。

(來源:檢察日報·先鋒週刊 作者:管瑩 楊毛毛 蔡振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