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臺南香圃麪店漏開發票 獎金只有7元
臺南香圃麪店是人氣小吃,即使不是用餐尖峰時間,依舊高朋滿座,卻被檢舉漏開發票,檢舉人半年後收到公文,國稅局要她帶着一堆證件去領取7元的檢舉獎金,因爲光是雙掛號的郵資就要25元,而且當初用餐消費195元,老闆卻隨便拿一張400元的發票給她,經過檢舉雖然獎金有下來,但只拿到7元。
粗粗的麪條配上多到快滿出來的料一煮就是十多碗,店裡的招牌加上幾十種的滷味,尤其是白豆乾淋上自制的醬料,看起來就很誘人,不是用餐尖峰期依舊高朋滿座,這間人氣麪店被投訴漏開發票。
投訴人表示,「我們消費兩百多元,他給我們四百多發票,很錯愕,因爲時間也不一樣,我是4點多去消費,(店家)給的發票是1點多的。」
檢舉人之所以會投訴媒體,是因爲她收到一紙公文,檢舉獎金只有7元,還得連同收據、切結書、身分證及存摺到國稅局領取,投訴人痛訴,這真的太擾民!投訴人表示,「當然是很扯啊!7塊錢,你還要叫我去影印我的身分證正反面,還有我的金融存摺簿,影印1張2元,2張也要4元,用意是說請他們去查店家真的(逃漏稅)。」
怎麼會這樣呢?實際到國稅局來問個清楚,南區國稅局副局長盧貞秀表示,「檢舉店家少開多少錢,我們查覈後真的是少開了,我們會針對他們少開的金額去裁處罰鍰。」
原來獎金是這麼計算的,投訴人當初檢舉漏開的發票金額是195元,要除以國稅局去稽查之後,這家店當月總漏報的銷業總額3萬元,再乘以營業稅已繳納的罰款6000×20%,因此檢舉獎金只有7元。
國稅局表示,可能是檢舉獎金太少,才被誤會稽查太便宜行事,事實上這家麪店已被國稅局歸類爲「列管店家」,而且還有不定期稽查,可能是檢舉獎金太少纔會引起誤會。(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