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散裝液態食品運輸準運制度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全鏈條監管的意見。針對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和食品生產、貯存、運輸、寄遞和配送、銷售、消費、進口等覆蓋從農田到餐桌全鏈條各環節監管銜接存在的問題,意見提出了8個方面需要健全完善的協同監管措施和機制,共21條具體措施。

貯存

實施食品貯存全過程記錄

意見提到,農業農村、海關、市場監管、糧食和儲備等部門依職責建立健全食品貯存監管制度,明確監管要求。加強對從事食用農產品、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原料等貯存主體的監督檢查,規範貯存經營行爲。同時明確,食品貯存主體應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證必備的食品貯存條件,實施食品貯存全過程記錄,嚴格風險管控。

食品貯存委託方應對受託方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進行審覈,並監督受託方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進行貯存。食品貯存委託方和受託方應當明確入庫出庫交付查驗要求,嚴格交付銜接和入庫出庫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明確食品貯存的部門監管和行業管理責任,督促屬地食品貯存主體落實食品安全責任。非食品生產經營者從事對溫度、溼度等有特殊要求食品貯存業務的,應納入食品安全監管範圍。

運輸

散裝液態食品運輸專車專用

意見提到,依法建立散裝液態食品運輸準運制度,明確運輸散裝液態食品車輛的食品安全准入條件和技術標準,核發食品準運證明,確保專車專用。制定實行運輸準運制度的散裝液態食品重點品種目錄。

此外意見還提到,加強食品運輸全過程監管。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交通運輸、農業農村、糧食和儲備等部門建立健全對食品和食用農產品運輸發貨方、承運方、收貨方的協同監管機制,研究制定運輸電子聯單管理要求,加強交付、裝卸、運輸管理和運輸工具日常管理,強化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壓實各方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防範污染變質風險。

在健全食品寄遞安全和配送安全管理方面,意見提到,郵政管理部門要督促郵政企業、快遞企業落實實名收寄、收寄驗視、過機安檢制度,防範利用寄遞渠道寄遞假冒僞劣食品。郵政管理部門要與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協作,加大對寄遞環節涉食品安全違法線索的核查處置力度,依法打擊利用寄遞渠道銷售假冒僞劣食品的違法行爲。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網絡訂餐平臺、餐飲經營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落實網絡訂餐配送環節食品安全責任。

質量

保持線上線下同標同質

“加強網絡食品銷售新業態監管”也是重點。意見提到,壓實網絡食品銷售從業主體責任。網絡交易平臺企業要按規定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或指定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嚴格審查食品生產經營者入網銷售主體資質,規範主體信息、食品信息刊載公示,依法對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展示、藥物殘留檢測等進行檢查把關;加強入網銷售行爲過程管控,及時發現違規行爲並作出相應處置。

主播及其服務機構要規範開展營銷活動,依法對其推薦的食品進行查驗。廣告活動參與者要依法開展食品類互聯網廣告設計、製作、代理、發佈等。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嚴把質量安全關,保持線上線下同標同質。從業主體明知或應知產品違法但未採取相關處置措施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意見還提到,強化網絡銷售食品安全問題協同治理。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農業農村、工業和信息化、網信、廣電等部門明確直播帶貨、私域電商、社區團購等網絡食品銷售新業態治理要求,依職責加強網絡銷售食品安全問題信息監測通報和協查處置。網信部門對各部門通報的網絡銷售食品安全方面的不實虛假信息配合做好相應處置工作。強化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雙向銜接,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爲。

網絡訂餐

強化無堂食外賣監管

意見提到,加強網絡訂餐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工業和信息化、網信等部門對存在食品安全嚴重違法情形的平臺依法處置。推動平臺和商戶實行“互聯網+明廚亮竈”,強化無堂食外賣監管和社會監督。

強化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協同管理。教育、民政、衛生健康等部門要強化對本行業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及抽檢監測,依法查處違法行爲並通報同級行業主管部門。

此外意見還提到,完善校園食品安全協同管理機制。教育部門要會同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建立健全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全過程管理制度。教育部門要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的統籌管理和指導,完善學校食堂大宗食材供應商資質評審制度,建立供應商不良記錄清單,推動優質安全食材進入學校食堂。推動學校食堂大宗食材集中招標採購,建立採購數字化平臺,規範食材採購、供應、驗收、結算等流程。

教育部門要指導中小學校園膳食監督家長委員會高效規範運行,會同市場監管等部門及時辦理反饋或直送的問題。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承包經營、食材供應、供餐等經營主體准入許可,依法查處涉及學校食品安全違法行爲。

進口食品

明確跨境電商召回責任

在完善進口食品風險聯防聯控機制方面,意見提到,境外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我國境內造成影響,或者在進口食品中發現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海關應當及時採取風險預警或者控制措施,並向同級市場監管、衛生健康、農業農村部門通報,接到通報的部門應當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並向海關反饋。

市場監管部門發現國內市場上銷售的進口食品存在嚴重食品安全問題,或者在生產加工環節發現企業將進口的非食品原料用於食品生產加工的,應當及時採取風險防控措施,依法依規處置並向同級海關通報;海關對市場監管部門通報的問題,應及時開展風險評估,並根據評估情況依法依規處置。有關部門應依職責加強對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的安全監管。

意見還提到,商務部要會同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建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負面清單,將明令暫停進口的疫區食品以及因出現重大質量安全風險啓動應急處置的食品等列入負面清單並實時調整。

海關要根據市場監管部門需要,按規定提供跨境電商企業、平臺及境內服務商等相關信息,及時開展食品安全風險信息交流。市場監管總局、商務部等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召回責任。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召回監管力度,督促相關責任方及時召回。

文/本報記者孟亞旭統籌/徐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