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是紅包?請做有誠意的稅改
文/徐寧
財政部說,要發放減稅紅包,研議修改基本生活費用計算方式,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排除。這真的是個大紅包嗎?
以前課稅沒有考量人民的基本生活費用,因此在推動《納保法》的制訂時,將「基本生活費不得課稅」予以入法,但該法在施行後,財政部就自行發了一個解釋函令說,民國106年基本生活費16.6萬元包含薪資扣除額。
財政部遭到專家學者的批評之後,近日改口了,說基本生活費用的計算方式修正,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排除,但是將增加身心障礙、幼兒學前、教育學費及儲蓄投資等4項特別扣除額納入基本生活費用中。
財政部的做法形同是讓那些有身心障礙者或有子女就讀大學的家庭租稅負擔相對較重,也讓政府鼓勵生育的美意大打折扣,這些不食人間煙火的高官,難道都不知道辦理就學貸款的學生近年來越來越多嗎?連財政部的御用學者都投書媒體批評財政部的「稅改誠意不足」。
國家收稅的目的是要「照顧人民」,但是我們國家稅收連年超徵,財政部說,是因爲經濟景氣變好,所以稅收超徵,然而真的是這樣嗎?日前工商時報的社論《一個總統該注意的數字》反駁了這種說法。
社論中指出,政府高官常使用GDP(經濟成長率)年年提升的數據說「臺灣經濟已經變好」,但是最貼近人民感受與人民所享有福祉的GNI(實質國民所得毛額)成長率卻是年年下滑,實質GNI成長率越高,民間消費成長率纔會越高,但官員不說。觀察經濟好壞,不能光看單一個數據,若同時參酌其他的一些數據,更可以印證臺灣經濟情況。
企業利潤降低,如何幫員工加薪?商品價格也當然只能提升,這會導致GNI下滑,也使臺灣無法擺脫低薪,更是近來臺灣公司解散家數劇增,各產業員工退出率都創新高的原因。
曾經同爲亞洲四小龍的臺灣,現在的平均月薪只有南韓的一半,更是大幅落後香港與新加坡, 和墨西哥的平均月薪一樣低;根據瑞士洛桑管理學院所發佈的世界競爭力排名,臺灣在2011年時曾排名第6,2015年時掉到第11名,到2016年、2017年時又後退到第14名,2018年時更下降到第17名。這些都不是GDP數據可以美化、掩蓋的事實。
稅制影響一國的經濟至深,希望政府徹底改革臺灣稅制的積弊,讓稅收照顧人民所需,讓稅制的透明法治翻轉檯灣經濟。
●徐寧,臺北市企業主管。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