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蔡崇義兒涉指侵女同志今開庭 被害女曝真相:從沒交往過
監察委員蔡崇義之子、長榮大學蔡姓副教授(中)被控以手指性侵女同志遭起訴後,臺南地院首度開庭審理。蔡男庭訊結束後匆匆離去,不願表示意見。(洪榮志攝)
監察委員蔡崇義之子、長榮大學蔡姓副教授,被控涉嫌以手指性侵女同志遭起訴後,臺南地方法院10日首度開庭審理時,女方委託律師發表聲明,指蔡男在偵查及對外受訪,一再指稱2人曾是男女朋友一事,並非事實,強調2人從頭到尾都沒有交往。對此,蔡男於庭訊結束即匆匆離去,拒絕表示意見。
鑑於此案涉及強制性交罪,法院依法沒有公開審理。上午召開準備庭時,蔡男在律師的陪同下親自到庭應訊;女方則未到,但除委託律師出庭外,也準備聲明稿請律師對外說明。
女方強調,與蔡男認識時,對方一再聲稱自己是教徒、是大學教授,反對婚前性行爲,刻意形塑清純、保守的形象,才讓她不疑有他赴約,但根本完全不是這個樣子;同時,她被蔡性侵後,患有創傷壓力症候羣,也有自殘的現象,必須持續就診、服藥。由於這些日子看到蔡受訪的新聞,不僅沒有道歉,還指控她關係複雜,讓她不得不出面反擊,讓大家知道對方的真面目,避免再有女性因爲相信對方受害。
女方還指控,看到長榮大學聲明不知道此事,讓她非常遺憾、憤怒;實際上,2017年她已向該大學的主任求救過,學校還允諾1、2天之內就會召開性平會,但校方直到此刻都沒有處理、未依法召開性平會或對蔡男進行處置,甚至2020年1月還讓對方升格爲副教授。
女方質疑,此案經媒體報導後,蔡男從今年2月22日請假至今,但大學老師的請假規則應該不可以超過7天,爲何蔡可以不依規則請假?校方是否是想要繼續消極面對此事?爲何如此不重視防止性侵害?
長榮大學澄清,指2017年迄今從未接獲相關投訴,且該女並非學校教職員生,沒有涉及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是蔡男在外的私人行爲,與升等屬兩碼事。
至於事件曝光後,蔡男從2月22日起,已先向學校請假1個月,但1個月期滿,是否能迴歸校園任教?校方強調,校方內部會先召開會議討論,也會再約談蔡男,屆時傾向請對方延長請假或暫停授課,一切依法辦理,後續也會根據女方的聲明,再深入調查。
校方認爲,此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將尊重司法審判結果;案件若屬實,也將依法停聘蔡師,絕不寬貸。
檢方起訴指出,2017年5月間,蔡男在PTT實業坊的「Alltogether」版發文徵友,女方看到迴應後,2人交換LINE相互認識。同年7月28日,雙方首度相約見面聊投資,7月31日晚間第2次約見時,由於聊到隔天凌晨,蔡男藉故要求到女方家繼續聊天,再以隔天要找指導教授、回家會遲到等理由,借宿女方客廳休息。
女方指控,蔡男明知她是女同志,卻趁她服用助眠藥獨自在臥室睡覺時,闖入房間以手指性侵。她雖曾驚醒並拍開對方的手,但蔡仍強行得逞滿足私慾。
由於她是同志,從未與男性有過肢體接觸,突遭蔡男性侵,深感羞恥、骯髒與崩潰,進而導致罹患憂鬱症及創傷後壓力症候羣,生活明顯失序,並有自殘現象。經前任同性伴侶引導下到醫院求助,並在醫師鼓勵下於2018年3月提告。
不過,偵訊時,蔡男否認性侵,並強調,在PTT發文主要是爲了找女朋友,2人2017年6月開始交往後,幾乎天天膩在女方家同居,也有正常的性關係,算是交往2個多月;2人約會地點都在臺南市,去過的地方包括黃金海岸、南紡購物中心、大遠百威秀電影院,文化中心附近的咖啡廳更去過3、40次,直到同年8月女方的前伴侶闖入住處,他才得知對方是女同志,最後不歡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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