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明學輕生 檢上週通知他未到 未料成憾事

資深藝人江明學。(取自江明學臉書)

藝人江明學今被發現在租屋處輕生,江去年因染毒被查獲臺北地檢署考量他認罪且沒有前科,給緩起訴1年,須義務勞務60小時。據瞭解,北檢本月10日曾傳喚江到案,討論該如何執行義務勞務,但江未到案,事後也聯繫不上,沒料到他竟輕生。

江明學去年9月25日凌晨獨自駕車行經臺北市市民大道,遇警臨檢時被查獲持有1包安非他命重量約2公克。據悉,江明學坦承吸毒,供稱好奇才會上網買毒,檢方因江驗尿結果顯示爲陰性無法證明曾吸毒,檢察官考量他初犯、認罪,且已交了500字悔過書,今年2月間給予緩起訴,期限1年,須服義務勞務60小時。

據瞭解,江明學上月到北檢觀護人室報到時,驗尿結果呈陰性,似乎未再吸毒,但觀護人本月10日再通知他報到,打算討論服義務勞務的方式服務單位,江並未現身,也沒有請假,觀護人也一直聯絡上江原本預計近期再發傳票,沒想到今竟被發現輕生,觀護人對此遺憾不己。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自殺諮詢專線:0800-788995(24小時)

生命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