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公積金新規:買新建改善型住宅貸款額度上浮20%

格隆匯6月26日|江蘇省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調整南通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通金管規〔2024〕1號)》。本通知自2024年6月21日起施行,房屋買賣合同備案時間在2024年6月21日以後的適用本通知,原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要求執行。加大改善型住宅支持力度。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改善型住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可在現有可貸額度的基礎上上浮20%,改善型住宅依據《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推動南通市區住宅品質改善提升指導意見的通知》(通政辦規〔2024〕1號)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