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指有人勸別公親變事主 黃珊珊:北市府是主事者

民衆黨立委黃珊珊(左起)、黃國昌、陳昭姿今天召開記者會針對男童疑遭兒福聯盟轉介的保母虐死案指出,北市府雖有向衛福部通報該案,但沒有啓動相關程序,質疑中央和地方互踢皮球,兒虐防治實施計劃形同具文,要求衛福部長薛瑞元對外說明。記者林俊良/攝影

臺北市男童遭保母虐死案震驚社會,臺北市長蔣萬安前天指稱,有人勸他不要公親變事主。民衆黨立委黃珊珊今天說,本案就是重大兒虐事件,因此不需要請示任何人,只要事情發生在臺北市,北市府就是主事者,沒有人能夠置身至外。

蔣萬安前天在臉書發文,近期大家都非常關注保母虐嬰案,讓人深深感到痛心、難過與不捨,「有人勸我,要等行政院、衛福部先把話說清楚,要讓兒福聯盟好好面對爭議,不要公親變事主」,自己則對市府團隊說「寧可管太多,不要管太少;寧可撈過界,不要三不管」。

民衆黨立法院黨團上午舉行記者會,黃珊珊受訪時表示,這個案子非常清楚,就是重大兒虐事件,不需要請示任何人,社會局在第一時間就要處理,臺北市政府的標準作業流程,就是副秘書長層級以上,她本人過去也擔任很多類似個案檢討的召集人。

黃珊珊強調,重點還是在於「非事主」,沒有人能夠置身至外,只要事情發生在臺北市,「北市府就是兒虐事件的主事者」,不需要別人透過臺北市安置,「只要發生在臺北市,任何人虐兒就是臺北市的事。」

有關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主張,虐童致死應該判處死刑,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則說,2018年陸續有虐童事件發生,立法院隨即在隔年修正刑法,如果虐童致死要判死刑,已經進入殺人罪的射程範圍,而現在已經有死刑、無期徒刑跟10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夠提供法官加以選擇。

黃國昌也說,刑法第268條是否有重新檢討的必要,未來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審議過程,大家都可以進一步表達修法的想法。

媒體詢問,涉案社工與保母是否有共犯結構。黃國昌表示,具體個案的實際狀況,還是等到事實比較確定,再來評論比較適合,不過整個政府系統性失靈,甚至把所有責任推到單一社工身上,對他們來說還是不盡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