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一半停止!嫖客怒反鎖浴室還偷包 應召女破門全裸護鈔

應召女因爲太痛草草了事,竟然被反鎖浴室還慘被搶揹包。(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去年召妓到旅館進行性交易,但不滿對方只做到一半,要求退錢遭拒,雙方爆發衝突,竟將女方鎖在浴室,並搶走女方揹包逃跑;不過賣淫女子踹破浴室玻璃門,不顧自己全裸,死命的拉着揹包,就這樣遭一路拖到大廳,但還是被抽走錢包逃跑了。高院指出,如果有性交易糾紛,應該要好好溝通,但陳未達強盜程度,因此維持原判,依搶奪罪將他判處1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40歲的陳男毒品竊盜前科,去年4月間和應召女約在新北市永和區某旅館進行性交易,以9000元價格約好先付錢再辦事。在性交易期間,由於陳下體有入珠,女方下體疼痛到提早結束,結果卻引發陳男不爽。

陳男認爲應召女不敬業,見對方到浴室盥洗時,竟然將人反鎖,並偷走女方揹包企圖逃跑。應召女見狀,趕緊踹破浴室玻璃門,上前拉住了偷包包的陳男,一路從2樓被拖到大廳,雖然有大喊「救命」,但仍在混亂之中被偷走錢包。

事後,陳男否認有搶劫一事,稱是女方沒完成交易,纔想拿回一半的的費用,但是女方拒絕又揚言報警,深怕因持毒被抓,纔會心急之下拿着揹包往外衝,最後在拉扯中在地上撿到對方皮夾,趕緊逃跑,且拿走皮夾裡的5000元,其他的證件信用卡等都丟到巷子內。

對此,檢方依強盜罪嫌將陳男起訴。不過,法官認爲,被害人過程中都死命打抗,未達到強盜罪構成要件,因此一審依搶奪罪判刑1年6月;陳男不服上訴。高院法官認爲,趁女方盥洗時行竊,甚至和交易對象有拉扯,已不是一般交易糾紛會出現的狀況,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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