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確保每所學校至少有1名科學副校長

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中小學科學教育工作指南》,其中指出,要配齊配優科學類課程教師,配強科學副校長。

配齊配優科學類課程教師

(1)根據教學需要配齊配足小學科學教師,確保科學教師具有科學類相關學科教師資格證,推動實現每所小學至少有1名具有理工類背景的碩士學位科學教師。

(2)配齊初中、高中科學及相關學科(物理、化學、生物學、地理、信息科技、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教師。

(3)優化科學類課程教師管理制度,完善評價體系,保障在績效考覈、職稱評聘、評先評優、專業發展等方面與其他專任教師享受同等待遇,制定促進專業成長的激勵性政策,切實激發廣大教師的積極性。

(4)探索建立科學類課程教師共享中心,多元拓展師資共享渠道,鼓勵骨幹教師到薄弱學校進行支教。

配強科學副校長

(1)充分調動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場館、青少年宮、博物館、科技企業等力量,確保每所學校至少有1名科學副校長,鼓勵並支持高水平綜合性大學、科研院所等單位的科學家、理工科專家擔任科學副校長。

(2)明確科學副校長工作職責,用好資源和專業優勢,探索通過開展科普講座、結對科學類課程教師、參與建設科學類課程、指導學生項目等務實舉措,發揮引領作用。

(3)搭建科學副校長培訓交流平臺,探索建立工作評價和檔案管理制度,用好評價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