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全國律師聯合會背後是前綠委尤美女 國民黨:忘了自己也曾提國會聽證權?
國民黨。(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17日進行表決大賽,藍綠爆發激烈衝突,引起各界討論,「臺北律師公會」認爲草案未經實質討論,強行表決恐違反程序正義。國民黨副發言人康晉瑜指出,現任全國律師公會理事長即爲前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其政治立場鮮明,不禁令人懷疑聲明背後是否有人指點?尤美女是不是更害怕想起來自己曾在民國102年、105年兩度提案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加國會聽證調查權?
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表示,依據《律師法》規定,擬執行律師職務者,應依本法規定擇一地方公會加入,同時加入該地方律師公會及全國律師聯合會。由此可見,臺北律師公會、全國律師聯合會之聲明影響層面之廣,可是許多會員質疑該聲明僅憑少數高層意志發出,且聲明內容與立法過程事實落差之大,後果卻是一切會員承擔。
楊智伃指出,翻開臺北律師公會歷任理事長的經歷,不難看出高層的濃厚政治色彩、綠色形狀!現任理事長張志朋,經民連賴中強同事,曾任2014年諾富特案義務律師;第29任理事長尤伯祥,曾任2014諾富特案義務律師,由蔡英文提名、任命大法官;第28任理事長薛欽峰,曾任民進黨2024大選律師團副召集人;第27任理事長張菊芳,曾任民進黨2020不分區立委提名名單第20名,由蔡英文提名、任命之現任監察委員。
楊智伃指出,臺北律師公會與全國律師聯合會皆提及程序、審議之重要性,然而「舉手表決」不僅符合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5條,國民黨版的法案逕付二讀更符合立法程序,過程通過3場公聽會、1場專報,反而是民進黨團於逐條審查時提出「40次散會動議」。
楊智伃說,至於公會聲明提及5/17立法院院會處理「花東交通三項草案」更是公然說謊!不僅《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未及討論,其中《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更是尚未排入討論案中,且這三項草案皆是法律案,未有預算編列,2兆的數字金額更是特定政治立場人士的估算,相關聲明幾乎昧於事實,讓人瞠目結舌。
康晉瑜表示,社會期待律師公會應備較一般國民更高的法學素養與事實查證能力,然而兩則聲明卻配合特定政治立場與風向起舞。康晉瑜進一步指出,現任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是前民進黨立法委員尤美女,其政治立場鮮明,臺北律師公會與全國律師聯合會之所以摒棄法學素養、事實查證,實在令人不禁懷疑是否有政治力介入?背後有高人指點?所以才使這份高度政治性的聲明箭在弦上不得不發?
康晉瑜指出,尤美女理事長在擔任立法委員期間曾在民國102年、105年兩度領銜提案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加國會聽證調查權。可是,全國律師聯合會聲明卻指責立法院擬「強行」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令人感嘆尤美女理事長是否忘記自己當初對於國會改革的初衷?還是由於現在所屬政黨已然執政,國會改革腳步即可停下?呼籲尤理事長,能迴歸審議事實與國會改革初衷,別依照政治立場發聲明配合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