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土地爆重複徵收 1.7億飛了

北市政府土地重複徵收浪費1.7億元,議員許家蓓要求全面清查正在規畫捷運路網,避免情況再發生。(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政府早年爲開闢公園道路,徵收私人土地,議員許家蓓發現,有5案土地徵收後,民衆領了補償費,市府卻未移轉所有權,多年後要蓋捷運竟再次徵收,同筆土地爽領2筆補償費,令公帑額外支出1.7億。北市地政局對此允諾,已訂定好SOP善後清查。

16案未移轉所有權

許家蓓調閱資料指出,部分市府早年已徵收土地,在徵收完畢且民衆領完補償費後,因未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導致土地被徵收卻仍登記在民衆名下,多年後市府興建捷運,已徵收但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的土地,因此被市府重複徵收,公帑就拿來重複支出徵收補償費。

根據地政局統計,有16案「已徵收卻未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的案件,正在訴訟程序,其中5案被「重複徵收」,經許家蓓進一步瞭解,市府重複支付徵收補償費總和竟高達1億7000多萬。

規畫中路網也須查

許家蓓認爲,市府正規畫及建設環狀線、民生汐止線等捷運路網,必須清查規畫中捷運路網預計經過土地及出入口,是否還有早年被徵收卻未移轉所有權的狀況,避免土地再被重複徵收,她呼籲市長柯文哲拿出最自豪、處理大巨蛋案的魄力研議通案處理原則鐵腕清查。

對此,地政局長張治祥坦言,1959年、1968年市府因開闢道路曾辦徵收,但當時徵收行政程序不完備,未完成所有權移轉,土地仍掛在私人名下,直到北市捷運局要蓋捷運時重複辦徵收,但1980年曾修正「土地登記規則」,只要市府徵收私有土地,地政機關都會遵照行政程序,不會再發生這種情況。

張治祥強調,這些案件並非發生在長柯文哲任內,目前已訂定SOP,未來所有公共工程土地都要先清查是否有徵收,有徵收補償紀錄就不會再辦徵收,目前有爭議的案件循司法管道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