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萬元補助 退保1年仍可領 國民年金好康條件放寬 但須留意第28條5年時效規定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有5年請求權時效,若超過期限將不予給付。(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有工作保勞保,沒工作保國保」,政府在97年開辦國民年金(國保),提供缺乏社會保險的族羣,也能享有基本保障。國民年金提供5大給付保障,包括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生育給付、喪葬給付等。

其中,國保生育給付金額,是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時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2個月,如果是雙胞胎則給付4個月、3胞胎給付6個月,以此類推。目前月投保金額爲19,761元,生育給付2個月爲39,522元,生雙胞胎可領4個月則爲79,044元。

被保險人如果在國保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不論活產或死產,都可以請領生育給付。不過,流產、葡萄胎及子宮外孕等,則不得申請生育給付。

此外,衛福部今年4月函釋放寬,國保被保險人如於加保有效期間懷孕,於退保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且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者,仍得依規定請領生育給付。(文章未完…全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