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鬆綁!專業投資人可復委託投資外國比特幣ETF

金管會指出,此次開放重點有五項,一是「投資人身分別」,考量虛擬資產性質複雜且價格波動劇烈,虛擬資產ETF投資風險較高,因此初期投資人以「專業投資人」爲限。專業投資人包含「專業機構投資人、高淨值投資法人、高資產客戶、屬於專業投資人之法人或基金、及屬於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

二是強化了解客戶程序。證券商應建立適當之虛擬資產ETF商品適合度制度並報經董事會通過,並於委託人初次買進前評估委託人具備虛擬資產暨相關商品投資專業知識及具備一定投資經驗,以瞭解客戶委託買賣該商品之適配性。

三是籤具風險預告書。除委託人爲專業機構投資人外,委託人應於初次買進前籤具風險預告書,證券商始得接受其委託。

四是提供商品資訊。除委託人爲專業機構投資人外,證券商應於委託人初次買進前提供虛擬資產ETF相關商品資訊。

五是定期教育訓練:證券商應定期對業務人員辦理虛擬資產暨相關商品教育訓練,以利業務人員充分了解該商品。

金管會指出,會持續關注證券商復委託業務辦理情形,持續完善相關規定,以確保投資人權益及提升證券商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