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保養品代理商無辜被起訴 告北檢求國賠50萬

臺北地檢署(圖)依妨害農工商罪起訴勇兆國際周姓負責人周男獲判無罪確定,因此提起國賠訴訟,向北檢求償50萬餘元。(本報資料照片

經營法國瑞士進口保養品的「勇兆國際」周姓負責人,前年被臺北地檢署起訴虛僞標記原裝進口」,最後獲判無罪確定。周男認爲北檢損害公司商譽,未及時變賣被扣押的產品,也導致全數過期,造成財物損失,氣得提起國賠訴訟,向北檢求償50萬餘元。

勇兆經營法國「P.A.B」、瑞士「CRYOLAB S.A.」進口保養品在臺販售,爲節省運送成本,先進口大包裝產品,再仿照原裝進口外盒在臺分裝。檢察官認爲虛僞標記「原裝進口」,依妨害農工商罪起訴周姓負責人。

不過,因勇兆已從原廠取得國內分裝許可,並由臺灣合格廠商分裝,難認違法檢方雖稱重新分裝可能影響品質或保存期限,但未提出相關證據一審北院刑庭、二審智財法院均判周男無罪,全案確定。

周男認爲北檢起訴冤枉他,影響公司商譽,且被查扣的產品都有保存期限,北檢應依法裁量變賣,卻沒有這麼做,未起訴部分的扣押物也未發還,導致全部過期,造成公司損失,故以公司名義提國賠訴訟,向北檢求償50萬餘元。

北院民庭4日開庭,周男哥哥代表公司出庭,指北檢誤會罪刑法定主義」,將法條擴張解釋,纔會起訴錯誤,造成公司損害,「難道我們只能抱着棉被哭嗎?」

代表北檢的檢察事務官表示,檢方是公益考量,採嚴格標準檢驗本案,未變賣、發還也是認爲有疑慮,基於追求公平正義,決定全數移送以利法院整體審查;根據刑事調查筆錄,周男也曾向調查官自陳分裝不合法,因此不能從無罪結果,來反推檢方有疏失。

周兄駁斥,他弟弟不是法律人,怎會知道合不合法?檢調大陣仗搜索公司讓弟弟嚇到,弟弟才錯誤認知以爲不合法,檢察官身爲法律專業人士,不能僅憑被告自白就起訴,且起訴罪名是1年以下徒刑的輕罪,檢調卻「大砲打小鳥」,他們怎能服氣?因此會堅持告到底。

庭末,法官諭知辯論終結,定3月25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