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車禍頻傳維護行的安全 警方加強取締超速

爲維護駕駛及用路人安全,金門縣警局金湖分局即起於各主要道路加強執法,藉由機動靈活之執法作爲,促使駕駛人勿超速行駛,讓民衆平安過好年。(於家麒攝)

金門高陽路4日發生一起1死1重傷的車禍意外,警方也於該路段加強取締超速,維護民衆行車之安全。(圖/金湖分局提供)

金門地區近期交通事故頻傳,上週六(4日)高陽路又發生一起1死1重傷的車禍意外,年前憾事,令人唏噓;爲維護駕駛及用路人安全,縣警局金湖分局即起於各主要道路加強執法,並以手持式測速設備取締超速行駛,期能借由機動靈活之執法作爲,促使駕駛人勿超速行駛,讓民衆平安過好年。

金湖分局強調,生命比速度還重要!鑑於超速是車禍發生的主因之一,爲減少地區超速車禍發生,縣警局每年均定期檢討設置地點並規畫增加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另爲遏止部分駕駛人僅於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路段減速後即超速行駛,湖警已加強取締超速勤務,於各主要道路使用移動式、手持式測速設備取締超速行駛,維護民衆行車之安全。

金湖分局表示,爲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依已修正施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加重汽機車嚴重超速處罰。規定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屬於危險駕駛,可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

金湖分局提醒,10次車禍9次快,取締超速的目的是爲避免駕駛人因超速而發生交通事故,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才能達成交通安全。尤其春節將屆,警方將針對易肇事、超速路段規畫移動式測速照相勤務,呼籲駕駛人勿心存僥倖,務必遵守速限規定,安全駕駛也避免受罰,以免事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