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3子公司遭開4紅單 富邦金挨罰2300萬元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表示,金管會先前接獲檢舉,指稱北富銀總經理程耀輝涉嫌以境外公司名義收取費用,忽略內部相關風險通報,要求儘速核貸對其香港子公司放款。對此進行專案金檢後,認爲現有事證難認定有上述情事,但發現總行有未完善建立洗錢防制缺失。

童政彰指出,北富銀香港分行2018年7月辦理總經理原爲實質受益人的久未往來帳戶重啓作業,但按關客戶新實質受益人未依規定書件提出申請,香港分行即恢復帳戶並匯出入款項,遲至2019年2月才完成確認客戶身分作業,對此疏失裁罰200萬元。

其次,金管會對北富銀進行專案金檢時,發現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招攬投資型保單,客戶皆授權以信用卡扣繳保費、再以北富銀貸款繳交卡費,北富銀貸款轉介人和保險業務員爲同一人,卻未在報告書正確填寫保費來源,未落實執行KYC程序。

此外,北富銀自2008年起辦理住宅火險業務,均預設增加投保建築物裝潢比例爲建築物本體的45%、導致保費增加,卻未妥適向要保人說明並取得同意,違反法令規範且損及消費者權益。北富銀對此清查去年受影響保戶共1萬戶,並退還溢收保費200萬元。

金管會因此對北富銀及富邦產險各裁罰600萬元,強調北富銀應全面清查2008年以來因上述情況而溢收保費狀況,除應退還超收保費、並將所生傭酬退還富邦產險。另對北富銀保代業務缺失裁罰900萬元、限期1個月改正、並停止代銷投資型保單1個月。

最後,金管會對富邦金進行一般金檢時,發現富邦人壽2017~2019年購買高價畫作,擬用於展示及美化職場,但最終卻擺在倉儲公司,與最初用途不符。同時,未建立對高價藝術品的採購、管理及覈銷機制,整體流程出現「先購買再補簽報」的顛倒狀況。

此外,富邦人壽董事長蔡明興2018~2019年搭乘包機赴海外出差洽談業務,相關預算雖經董事會通過,但公司未建立相關作業程序及規範,出現董事長自己覈銷自己包機費用的利益衝突狀況,對此核處600萬元罰鍰。